协会开展大兴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诊断、指导性评估服务工作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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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 为深入推进2016年北京市大兴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,12月13日,北京市社区服务协会以副会长李大荣同志任组长的专家指导服务组,为大兴区5个农村社区提供了全面的诊断、指导服务。
       通过前期与大兴区民政局副局长靳书顺、社区办主任段仲山开展座谈,探讨了大兴区针对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规划,达成合作意向。协会依据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<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>的通知》(京办发[2016]32号)、《北京市农村社区建设指导标准(试行)》,编制出《北京市大兴区农村社区建设试点指导标准细则》,该细则反映了7个方面的工作,分别是社区治理体制机制、社区协商民主建设、社区法治建设、社区文化认同、社区服务体系、社区基础设施建设、社区工作队伍建设。细则共设三级指标,其中,一级指标7个,分别对应上述7个部分;二级指标20个;三级指标60个。结合实际在指标上取舍,选取了可量化的内容形成216个考核项,其中包括档案查阅172项,实地考察47项,以此作为计算和评分依据。
       下一步,专家指导服务组根据每个农村社区的得分情况,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,形成诊断、指导报告报送大兴区民政局。